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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拟经济是中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之一,并非传销。 虚拟经济是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的,是经济虚拟化的必然产物。它包括物质价格系统和资产价格系统,其中资产价格系统以资本化定价方式为基础,这也就是虚拟经济。
2、虚拟经济是合法的,而传销,不属于虚拟经济,是非法的。凡类似股票债券等国家正规渠道发行、能随意买卖的、但在交易中不出现实物(商品)的、或者买卖全过程仅仅是电子交易的,这些属于虚拟经济。
3、虚拟经济是中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的发展战略指示目标。不是传销。虚拟经济(FictitiousEconomy)是相对实体经济而言的,是经济虚拟化(西方称之为“金融深化”)的必然产物。经济的本质是一套价值系统,包括物质价格系统和资产价格系统。
4、虚拟经济本不是传销,但是,傍新概念、高科技是传销分子常用的手段,虚拟经济也被传销分子用来粉饰传销。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判定,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需要交入门费。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5、不能将虚拟经济与传销划等号。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对应,是实体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对实体经济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衍生经济,如金融产业等。传销是一种营销模式,就我国法律而言,是非法的。
6、传销利用直销的模式进行运营,通常以销售商品为手段,通过招募成员形成层级关系。这种模式下,传销组织往往会宣称是合法的直销公司,销售产品涉及日常生活用品、保健品等。这种模式通过不断扩大团队规模和高额奖金诱惑人们加入。
对于广义虚拟经济的基本原理,该专著深入剖析了数字时代经济活动的本质特征,强调了虚拟经济在资源配置、价值创造与社会关系重构中的重要作用。在理论范式的构建上,本书融合了经济学、信息科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形成了一套全面、系统的分析框架,为研究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视角与工具。
广义虚拟经济,作为一个新兴而复杂的领域,其概念的界定与理解,成为了书中探讨的核心问题。书中通过对广义虚拟经济的定义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揭示其本质与特性,明确其与传统经济形态的区别与联系。
事实上,就广义虚拟经济而言,它是实体(物)经济、非实体经济(非实物经济,如服务业等)和狭义虚拟经济三方面内容的有机结合。 如果我们把实体经济比喻为“皮革”,把服务业一类虚拟部分的非实物经济比喻为“羊毛”,那么实体经济和虚拟部分的非实物经济有着合理均衡的经济就是二元价值容介态的广义虚拟经济。
广义地讲,虚拟经济除了目前研究较为集中的金融业、房地产业,还包括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特征特性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随着虚拟经济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与实体经济相比,虚拟经济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
对于“广义虚拟经济研究及管理”这一学科而言,该书不仅是一份详尽的学术资源,更是博士点课程的重要参考教材,旨在培养高级研究与管理人才。在广义虚拟经济的探讨中,二元价值容介态成为了关键概念,它揭示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复杂关系与相互作用。
林左鸣还兼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理事长,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生导师。他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广义虚拟经济。林左鸣出版了多部著作,并在广义虚拟经济研究方面发表了30余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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